当前位置: 校园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05月16日 10:31  点击:[]

鲁教师字〔2018〕7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工委,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展现新时代山东教师的风采,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山东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加强引领,注重感召,讲好他们的故事,注重示范引领,形成强大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努力做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齐鲁最美教师”称号或提名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声誉,在本单位、本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有道德情操。道德高尚,人格品质高尚,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四、评选办法

  (一)组织程序。

  1.学校推选。为了增加评选参与的广度,各中等及以下学校(含幼儿园)每校推选1名参选人;高等学校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每个学院(系)推选1名参选人。

  2.评选报送。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各市、县(市、区)、各高校要逐级在参选人中评选本级最美教师,市直、省直学校根据属地管理参选。参评上一级最美教师的必须是本级最美教师。

  (二)评选程序。

  1.参选人材料填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确定1名联系人,于6月5日前汇总本区域参选人材料,通过指定平台完成审核、填报工作。填报完成后,组委会将设立开放的平台展示每位参选人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2.县级评选。

  组委会于7月1日前将各参选人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给各县(市、区),各县(市、区)结合参选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7月5日前完成本级最美教师评选,并将名单及参选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每县(市、区)评选10名县级最美教师。是否评选地方教书育人楷模由各地自行确定。

  3.市级评选。

  各市于7月11日前从各县(市、区)报送的最美教师中评选出市级最美教师,数量可结合本市实际自主确定。评选结束后,市党委宣传部会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拍摄市级最美教师的专题片,在当地电视台、报纸、广播、两微一端进行展播宣传。7月26日前,各市按照组委会下达的名额要求确定参加省级评选的候选人名单(总数为170名,分配名额见附件2),连同专题片一并上报组委会指定邮箱。

  4.高校评选。

  组委会于7月1日前将各参选人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给各高校,各高校结合参选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7月11日前完成本校最美教师评选,数量可结合本校实际自行确定。评选结束后,组织专业人员拍摄校级最美教师的专题片,在本校媒体上进行展播宣传。7月26日前,各高校从本校最美教师中确定1-2名,连同专题片一并上报组委会指定邮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议确定30名参加省级评选的候选人。

  5.省级评选。

  各市候选人与各有关高校候选人共计200名进入省级评选。自8月上旬起,组委会对20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全媒体展播,开放留言与互动功能,进一步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省级评选委员会结合候选人事迹及展示评议情况,从200名候选人中评出本年度“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30名,其中前10名为“2018齐鲁最美教师”。从2018年起,我省推荐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候选人,将从上一届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和最美教师中推荐。

  6.颁奖典礼。

  9月上旬举办“2018齐鲁最美教师”颁奖典礼,揭晓评选结果,颁奖典礼在山东教育电视台播出,评选结果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报》及其他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参选人材料要求。

  参选人材料填报内容见附件1,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由单位送各县(市、区)、各高校联系人审核后统一填报。

  2.专题片拍摄要求。

  参加省级评选的候选人专题片时长为5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压缩格式为MP4或MPG。

  五、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主办,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教育社、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承办。省教育厅将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统筹评选和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工作;评委会下设“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教育电视台,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2018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要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推选工作,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推荐,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各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工委,各市教育局要牵头成立组委会,负责本辖区的组织、评选工作。要充分利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充分展示最美教师、楷模教师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

  (三)各市、各县(市、区)在评选本级最美教师时,应注意向乡村一线教师倾斜,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的要求。

  (四)各级评选都要严格公示程序,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单位。

  (五)5月 22 日前将各市、各县(市、区)、各高校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以邮件方式报送至。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幸晓涛

  联系电话:18678655559   0531—81916571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15106978577  0531—86073369

  电子邮箱:zuimeijiaoshi@vip.163.com

  工作qq群:687846388

  技术联系人:张大军

  联系电话: 0531—82677340  0531—88958498

  山东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sdedu.gov.cn/

  山东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发布(ID:sdjyfb)

  山东教育电视台官网:www.sdetv.com.cn

  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电视台(ID: mysdetv)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关闭

技术支持: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电话:0546-8557902 8553818 8792747(传真)
等保测评备案证明编号:37911843001-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