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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培训会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09:07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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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人才培养的基本依据。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7月3日上午,学院在致知楼208会议室召开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培训会,学院副院长张国春出席会议,教务处处长孙卫娟、副处长张瑞安、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孙卫娟主持。

教务处副处长张瑞安从国家、学院两个层面,对学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进行解剖说明。深入解读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五项内容,强调了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需严格执行的11项规定。

学院领导张国春带领大家学习山东省7月2日出台的《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文件要求考核指标。对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提出四项要求。即一要关注新时代、新期盼、新要求,认真做好调研。适应当前国家高职教育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匹配区域经济发展的形势要求,做好行业企业调研和学生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仔细推敲,写好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二要加强学习,吃透精神;深入研讨,体现扬弃;符合实际,易于操作。三要全力以赴,做实事做好事,体现专业能力水平。四要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尊重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符合时代新要求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可操作性。

教务处处长孙卫娟围绕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强调要按照张国春副院长提出的四项要求,按时完成人才调研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对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下学期开新课、新开课教师试讲,2019级实习教学安排实施,以及期末考试资料上交,学生教材征订等相关教学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使大家对人才培养方案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国家、省市对高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对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有了更清晰的思路,为学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为培养适应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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